发布时间:2021-07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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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婚姻调查公司的律师指出,婚外情调查案件往往困难重重。过错方行事极为隐蔽,给调查工作带来极大挑战。从证据效力层面分析,直接证据存在差异,部分证据难以被法官采纳。
能被视作有力证据的,比如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的现场证据,像捉奸在床的视频、照片,或是在与配偶谈话中,配偶亲口承认与第三者存在婚外情关系的录音等材料。需注意,在自家拍到配偶与第三者不正当关系的证据,法院采信可能性较大,因为这种取证方式不涉及私闯他人住宅,不构成刑事责任;反之,若取证方式不当,证据合法性便会存疑。当需进入他人住宅取证时,最佳方式是拨打报警电话,由执行公务的公安人员进入住宅并制作询问笔录,以此证实配偶与第三者的同居事实,这类证据通常会被法院认可。
若无法获取直接证据,那就应尽可能多地收集间接证据。可以调取配偶的电话通话记录、截取短信内容、搜集往来书信,有条件的话拍摄相关影像资料。如果配偶与情人在外购房或租房同居,当事人可留意搜集房产公司的买房合同,或者向租房地的物业公司获取两人租房、缴纳物业费、水电费等相关证据。另外,住宿宾馆的票据、视听资料、证人证言、公安机关的证明等,若能形成严密的证据链条,同样具备证明效力。在婚外情调查中,合法、合规且有效的证据收集,对于维护权益至关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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