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3-03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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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探情商务调查公司为您精心整理侵权证据保全的两种形式,旨在让大家对专利侵权证据调查有更为深入的认知,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其一为诉前证据保全。2008 年 12 月 27 日,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《专利法》,新增了此项内容。诉前证据保全是指,为制止专利侵权行为,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,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。人民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时,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;若申请人不提供担保,则驳回申请。人民法院应当自接受申请之时起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,一旦裁定采取保全措施,便应立即执行。需特别注意的是,申请人自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的,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该措施。
其二是诉讼中的证据保全。主要指申请人在起诉后,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,以书面形式申请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证据进行收集和固定的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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